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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婚女卖娃挣13万 目前这对情侣双双被判刑

近日,一个未婚女卖娃挣13万的新闻引发无数人的热议,这名90后的女子四年里面生了三个儿子一个女儿,但是她没有抚养,而是卖掉了。目前这两人被判刑。具体怎么回事?我们一起了解下吧。

5月29日,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2018年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。其中,高淳法院报送了这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。

母亲对自己的孩子,本该十分宠爱。南京90后女孩瑶瑶,却和男友一起,狠心地把4个亲生的孩子卖了。

在2013年、2014年、2015年、2016年,瑶瑶生育了3男1女。每次生育至办理出院前,瑶瑶和男友谢某便将4名子女以送养的名义出卖给他人,共获利13.28万元。瑶瑶和谢某的行为已构成犯罪,被处以刑罚,目前均在监狱服刑。 

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不要

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,当地民政部门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瑶瑶和谢某监护人资格。而经过调查发现,谢某的父母离异多年,均已再婚。他的父亲已过70岁,身体状况不好,没有监护能力,拒绝抚养谢某的4个子女,不愿意担任监护人。而瑶瑶的父母也离异多年,居住在农村,也不愿意抚养4个孩子并承担监护人责任。

法院指定民政部门担任孩子监护人

高淳法院认为,这4个孩子的祖父母、外祖父母监护能力有限,明确表示不愿意担任监护人。同时,没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、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。根据法律规定可由民政部门,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担任。

法院认为,由于这4个孩子尚幼,既需要专门的场所来安置,也需要专门人员来照顾,更需要一大笔经费来保障他们成年之前教育、医疗以及日常生活,若由住所地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担任其监护人并不能够使其得到妥善安置。而当地民政部门承担着接受孤儿、弃婴和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等社会职能,确定当地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,可为被监护人的生活和健康提供良好环境,更加有利于他们的成长。

法院最终指定当地民政部门来担任这4个孩子的监护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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