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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校园借贷晚还6天1万变4.2万 吞两瓶药自杀

初入大学的一年级新生,既没有足够的阅历也没有足够的担当,而以后涉及的,也会是更多的校园贷学生。我们的方法并不适合他们,校园本应是净土。给我们的反思在于,不是在新闻之后发表一些不痛不痒的看法,给一些越带越偏的密招。

“我只希望我的死,能让这件事情得到关注……”“你也不用救我,你也找不到我,我没多长时间了……”“你听着,真的很重要,你打电话之前我已经喝药了,你一定把事情记录好,引起社会关注就行,这个公司是一个民间信贷公司……”16日,记者接到一通电话,电话另一边的声音极其虚弱,断断续续的声音让人的神经顿时紧张了起来,看了一眼时间——下午1点40分。

打来电话的男子自称是长春某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大一新生,通过校园内的借贷广告,借了一万块钱,结果晚还6天,借贷公司让其还4.2万元。当记者进一步核实情况时,对方表示已经喝了药,并不肯透露所在位置。在仅有的交谈中,该男生表示,他是被贷款公司逼得实在没有办法,才选择“喝药”的。“这个公司有十多个打手,对外说是业务员,我当时急用钱,就借了一万,对方说没有利息,就有手续费,我借钱当天签了借款一万五的欠条,但实际到手是一万块钱,我还找了两个担保人,都是学校的学生。”

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的刘海波律师表示,若小郑所述属实,那贷款公司严某等行为人对小树非法剥夺人身自由达二天,涉嫌构成非法拘禁罪,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具有殴打、侮辱情节的,从重处罚。严某等行为人对小郑、小赵以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,涉嫌构成抢劫罪,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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